1999年,新北市的板橋社大創立時,因緣際會我進入社大,玩票性質地變成「半堂課」的講師,當時我的正職是報社副刊的編輯,我沒有認為自己是老師。我身上帶著的訓練主要來自大學時的新聞專業和在婦運團體的編輯/記者、讀書會經驗,以及文化類學的田野研究和訪談訓練,而我最衷心的關懷是想讓世界更美好,我渴望以我所喜愛和擅長的方式(故事、文學和讀寫)來實現我的理想。在社大工作似乎和我的理念極為相契,於是在我辭掉報社工作後,帶的課變成一門、兩門,服務的社大從一所變成兩所、三所。職稱雖是講師,但頭幾年我不太有教師的認同,心中對傳統的老師更是抱著幾分疑慮,我不想成為一個為了追求安穩而站在講台執教鞭、甚至運用萬年教材的那種老師(不久之後我理解到這樣的擔心是多餘了)。
在我開始社大的講師生涯後,常有機會參與社大和全促會的研習,這些研習經常在探問什麼是社大講師的教與學,這讓我漸漸地去思考成為一個(類)體制外的老師,一個「不一樣」的老師意味著什麼?隨著教學年份越來越久,「社大講師」這個身分也變成了我對外的一個自我標籤。早些年「社區大學講師」,這簡直不算個職業,說出來,別人可能還聽不懂,而我自己也沒辦法那麼理直氣壯,但可能是說久了,加上社區大學在全國的拓展,漸漸的當我自介是社大講師的時候,聽者從以前的一臉困惑逐漸變成了理解的表情,反應也從:「那活得下去嗎?」充滿疑問,到臉上露出肯定的笑容,說:「社大真的不錯,我也有家人和朋友上過社大。」終於,多年來我顯得可疑的職業身分漸漸獲得了認可,更重要的是,我的生命也因社大講師這工作而豐富了血肉,使我不僅持續在知性上學習,情感上也得到了豐盛的友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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